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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端架、促销区如何陈列作业?
时间: 2009年01月08日 来源:互联网 编辑: 未知 浏览次数:
超市的端架、促销区如何陈列作业? 端架:货架两端的位置,也是顾客在卖场回游经过频率最高的地方。 原则 注意事项 二、端架、促销区除作促销商品陈列外,亦可提供采购作局部出租,但出租总数与面积大小原则上不得影响惊爆商品与快报商品之陈列需求,且陈列之商品售价亦应低于正常售价(即店内促销)。 三、促销商品陈列基本观念: 3.1 惊爆商品优先陈列于主走道促销区(以落地、大量陈列为原则,如商品体积较小可使用促销筒或折叠笼陈列),其次为促销区或端架。 3.2 快报商品,如量大且价格特别便宜可陈列于主走道,或促销区、端架,原则以降价幅度或销量大小来考量陈列位置。 3.3 快报商品陈列于促销区及端架时须尽量陈列在相关商品正常排面附近,以引导顾客进入排面。 四、端架陈列原则: 4.1 端架正常高度为2-3M(视楼层高低决定),2M以下为陈列区,2M以上为展示区只拉排面或作为布置区。 4.2 陈列层次须依据商品高度适时调整,原则上商品与承板间隙为3~6公分为宜。 4.3 高1.6M以下的端架可做正常陈列或出样陈列。 4.4 鞋子陈列于端架时可全部开箱陈列或1-2M出样,1M以下及2M以上放库存(含鞋盒)。 4.5 端架为重要促销区,不得缺货或空排面,且应随时整理以维持美观。 4.6 端架原则陈列1~2个商品,尽量做垂直陈列,如果2个商品高度差异很大可做上小下大之水平陈列。 4.7 为避免操作困难,体积太小(如口香糖)体积太大(如大家电)及回转率太高之促销商品,不做端架陈列。 4.8 软包装及无法站立或包附赠品不易陈列之商品尽量不做端架陈列。(放折叠笼较佳) 4.9 端架商品每两周须更换一次,出租端架特殊情况经采购处要求,最多可延长至一个月。 五、促销区陈列原则: 5.1 可配合厂商周、特卖会、主题、活动做特殊布置或特殊陈列。 5.2 为求量感、减少补货次数,可做量感陈列。 5.3 在档期最后2-4天为避免下档后商品剩余太多不易处理可拉假排面或垫箱于后(下),维持美观及饱满。 六、端架计划: 6.1 端架计划为订货及陈列之依据亦为提升客单价之重要指标,须详细排定。 6.2 卖场须事先将端架促销区位置确定及编号,以便制作端架计划时使用。 6.3 端架计划表中相关栏位必须详细填写。 6.4 制作端架计划时应计算基本陈列量,作为订货参考,避免因商品数量太少,不易陈列。 6.5 如端架促销区提供给厂商或特卖会须在陈列方式栏中说明,并于上档前布置完成。 6.6 端架计划原则应于上档前10天完成并交于经副理确认。 6.7 端架计划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如因缺货或其他因素须修改,须向部门经副理报备。 超市灯具专家-专注精品超市、超市照明灯具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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